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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被告广州市博亿科技有限公司一案出现四个焦点问题

时间:2023-02-27 09:43:19 来源:搜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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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8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泗泾法庭就原告吴某某诉被告广州市博亿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第二次在线开庭审理。原告综合双方庭审答辩、举证和质证,认为该案出现了四个焦点问题:suM中国企业家联盟网

一、被告通过天猫网宣传的 “十万多名技术人员,覆盖全国1000多座城市。扫描一体机背面二维码,正常情况五分钟响应,2小时上门。飞利浦触摸屏一体机,重新定义电脑,一线启动”是否与事实一致,是否构成欺诈?suM中国企业家联盟网

二、被告第二次向法院提供的四方合同中加盖的 “飞生(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章是否真实,该四方合同是否成立,是否构成欺诈?suM中国企业家联盟网

三、被告不能出具四方合同中的“飞生(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硕捷实业有限公司”授权销售证明却让案外人 “皇家飞利浦有限公司”出具授权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是否构成欺诈?suM中国企业家联盟网

四、涉案“皇家飞利浦有限公司”授权书中的公章是否真实,是否构成欺诈?suM中国企业家联盟网

在庭审中,原告就上述四个焦点问题分别发表意见如下:suM中国企业家联盟网

一、被告通过天猫网宣传的 “十万多名技术人员,覆盖全国1000多座城市。扫描一体机背面二维码,正常情况五分钟响应,2小时上门。飞利浦触摸屏一体机,重新定义电脑,一线启动”与事实不一致,当构成欺诈,是吸引顾客的基础性欺诈。suM中国企业家联盟网

网易-4.jpg该广告“十万多名技术人员,覆盖全国1000多座城市。扫描一体机背面二维码,正常情况五分钟响应,2小时上门”与事实不一致suM中国企业家联盟网

对于2021年11月11日,原告通过淘宝网向被告支付价款7699元人民币购买飞利浦触摸屏一体机的事实,双方无异议。suM中国企业家联盟网

被告也确认了原告提供的证据其在天猫网店发布的 “十万多名技术人员,覆盖全国1000多座城市。扫描一体机背面二维码,正常情况五分钟响应,2小时上门。飞利浦触摸屏一体机,重新定义电脑,一线启动”的广告宣传语。suM中国企业家联盟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规定: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规定: “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第五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suM中国企业家联盟网

本案中,被告无证据证明“十万多名技术人员,覆盖全国1000多座城市”,为虚假广告宣传。suM中国企业家联盟网

根据被告提供的四方合同(甲方为飞生(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乙方为深圳海兰电子有限公司,丙方为深圳硕捷实业有限公司,丁方为厦门昂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第三条第二款约定 “丁方通过其自有的 ‘叫我修吧’网络平台,在中国大陆区域内向通过丙方购买PHILIPS品牌一体机的最终用户提供一体机的售后维修或售后异常处理等服务业务”,也可证明四方合同中的丁方厦门昂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售后维修是 “叫我修吧”网络平台,并不存在“十万多名技术人员,覆盖全国1000多座城市”的事实,而且 “厦门昂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本案被告不是同一个法律主体,可见该宣传明显为虚假宣传,构成欺诈。suM中国企业家联盟网

与此同时,根据双方阿里旺旺记录的5次上门维修的曾师傅,其第一次上门维修是被告安排的,不属于被告技术人员,也不属于“厦门昂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技术人员,其独立经营电脑维修店,其上门维修是由被告另行支付维修费。可见,被告根本不存在“十万多名技术人员,覆盖全国1000多座城市”的事实。suM中国企业家联盟网

还有 “扫描一体机背面二维码”,最后一道提交程序不能提交,点击没有反应,因此 “扫描一体机背面二维码,正常情况五分钟响应,2小时上门。飞利浦触摸屏一体机,重新定义电脑,一线启动”根本不成立,同样为虚假宣传,构成欺诈。suM中国企业家联盟网

二、被告第二次向法院提供的四方合同中加盖的 “飞生(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章系造假,该四方合同不成立,无疑构成欺诈。suM中国企业家联盟网

被告第一次向法院提供的四方合同中并没有加盖的 “飞生(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章,由贵院第一次庭审记录在案。suM中国企业家联盟网

第一次庭审完毕后,被告却向法院提供了加盖 “飞生(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章的四方合同。原告根据天眼查“飞生(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55号5060A室寻找,房门紧锁,早就空无一人,并且天眼查显示该公司有40个司法案件,其中包括网络购物纠纷案。原告在确认被告不能与飞生(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取得联系,也不认识飞生(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情况下(此盖章行为,必然经过飞生公司法定代表人允许,这是基本常理),在法院开庭过后再去加盖 “飞生(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章,再向法院提供,显系造假。suM中国企业家联盟网

原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之规定,已向贵院递交《请求调查收集证据申请书》,并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十六条 “ 当事人对于欺诈、胁迫、恶意串通事实的证明,以及对于口头遗嘱或赠与事实的证明,人民法院确信该待证事实存在的可能性能够排除合理怀疑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因此,可以认定,该造假“飞生(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章事实成立。suM中国企业家联盟网

基于该造假公章事实,原告已向贵院递交了《请求移交公安机关侦察的申请书》。suM中国企业家联盟网

被告造假公章,不仅构成欺诈,而且涉嫌刑事犯罪。suM中国企业家联盟网

三、被告不能出具四方合同中的“飞生(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硕捷实业有限公司”授权销售证明却让案外人 “皇家飞利浦有限公司”出具授权,其授权书无效, 当构成欺诈。suM中国企业家联盟网

造假授权书.jpgsuM中国企业家联盟网

首先该授权书与案情无关联,为无效授权书;其次该外文公章涉嫌造假suM中国企业家联盟网

根据四方合同中第三条第一款约定 “合作关系:由甲方委托乙方生产PHILIPS品牌一体机电脑产品,在产品上市后,甲方授权丙方负责一体机电脑产品的销售与售后服务,丙方授权丁方负责一体机电脑产品的销售服务,在丁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由丙方负责监控和监管”;第三条第六款约定 “本协议的签订,并未赋予丁方代表或代理甲方的任何权利,在任何未获甲方特别授权的情况下,不得视丁方及其服务人员为甲方的代理人和代表人。在任何未获甲方特别授权的情况下,丁方及其服务人员不得以甲方的代理人和代表人自居”。suM中国企业家联盟网

该四方协议中,甲、乙、丙、丁四方已标明各方职责:甲方(品牌方):飞生(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乙方(生产方):深圳海兰电子有限公司,丙方(销售方):深圳硕捷实业有限公司,丁方(服务方):厦门昂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suM中国企业家联盟网

解析该四方协议内容可知,甲方飞生(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是生产方和品牌方,丙方深圳硕捷实业有限公司为生产方,因此,销售行为只有飞生(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硕捷实业有限公司授权才具有法律效力。并且四方协议明确约定,在任何未获甲方飞生(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特别授权的情况下,丁方厦门昂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无权代表甲方。也就是说,本案被告在没有飞生(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硕捷实业有限公司的授权下,尤其是飞生(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授权下,其任何授权书都是无效的。suM中国企业家联盟网

本案中,被告在天猫网销售PHILIPS品牌一体机电脑产品没有取得飞生(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硕捷实业有限公司合法授权,其在天猫网销售行为属于违法,其提交的加盖“皇家飞利浦有限公司”公章出具的授权书,属于无效。当构成欺诈。suM中国企业家联盟网

四、涉案“皇家飞利浦有限公司”授权书中的公章系造假,构成欺诈。suM中国企业家联盟网

据被告确认并庭审记录在案,“皇家飞利浦有限公司”系荷兰王国企业,据了解该荷兰王国企业是不刻制公章的,都是手签,与中国人习惯不同,故该英文公章系造假,且“皇家飞利浦有限公司”与四方合同中飞生(上海)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硕捷实业有限公司不是同一法律主体,不属于四方合同中任何一方,既使其公章真实,也属无效。suM中国企业家联盟网

综上,被告从广告宣传到造假公章,从没有合法授权到制造无效授权,在4个方面存在欺诈,是彻头彻尾的欺诈,是被告精心炮制的欺诈。suM中国企业家联盟网

原告认为,在上述四个焦点上,只要有一个欺诈成立,被告就构成欺诈,但是,本案被告在上述四个焦点都存在欺诈。不仅构成民事违法行为,而且涉嫌刑事犯罪。suM中国企业家联盟网

因此,原告请求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予以退一赔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由被告二先行赔付和承担连带责任,具有充分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suM中国企业家联盟网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将择日宣判。suM中国企业家联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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