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凌晨,重庆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在该市包茂高速巴南收费站对贩运活鸡鸭来渝的经营户进行检查。中新网发 张燕 摄
中新社重庆5月9日电 (记者 杜远) 毒花椒、毒笋子、毒血旺……这些有毒有害食品及其制造贩卖者正成为重庆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锁定的目标,一场“食品打黑”风暴正在重庆掀起。
4月底,重庆警方宣布,即日起至7月底,重庆警方将集约刑警、经侦、治安、网监等警种上万名警力,集中开展打击药品、食品安全犯罪百日专项行动,“像打黑除恶一样打好此次专项攻坚战”。
近年来,集中整治食品药品安全的行动在国内各地并不鲜见,但在一些地区和领域,“问题食品”却一再死灰复燃。以“毒血旺”为例,2001年即有媒体报道重庆市场上发现用甲醛浸泡过的血旺,而此次重庆集中整治行动中,重庆巴南区依旧查获1250公斤含甲醛的血旺。
对于类似的食品安全问题一再出现,观察人士将其归咎为监管部门“多龙治水”、权责不明;惩处不严、违法成本低;食品生产企业数量多,分布散,监管困难等因素。而此次重庆“食品打黑”风暴,当地有关部门开始尝试一些新办法破解食品安全监管、查处难题。
一方面,重庆警方会同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农林水产、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各部门关系,整合监管、执法资源。同时,上述行政部门也与警方建立案件流转移送制度,严重的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者将移交至司法机关追究刑责。
此外,重庆警方还依托全国公安信息系统,建立食品、药品违法犯罪信息数据库,同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搜集相关犯罪线索;当地工商部门也建立起有奖举报制度,举报“问题食品”最高奖10万元人民币。
重庆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10余天来,各部门联动已查获多起“问题食品”案件。5月初,重庆市云阳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当地双江镇查获一起含有害物质的“假蹄膀”案件,不法经营者用双氧水、亚硝酸盐等作为食品添加剂,添加到猪皮包裹的冻猪肉里,再通过捆扎棉线,制成“猪蹄膀”;重庆市南川区公安局策动当地卫生、工商、质监等部门,在该区大观镇查处了5个制售潲水油窝点,共查获潲水油56桶约2吨。
本月6日,中共重庆市委、市政府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该市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整治行动。中共重庆市委副书记张轩在会上强调,对涉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公安机关要及时立案,快速侦破,及时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要及时批捕、起诉。法院要严格适用法律,做到罪刑相当、量刑准确。对于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累犯、惯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以及销售金额巨大的犯罪分子,必须坚决依法严惩,决不姑息。要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彻底剥夺犯罪分子非法获利和再次犯罪的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