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佩霞一看到儿子申凯做城管时的照片就哭。儿子死后,她不敢再看那些照片。
夏俊峰(左)和家人的合影
杀人商贩自称遭城管殴打;辽宁省高院未采纳其“自卫杀人”说
昨日上午,沈阳小贩夏俊峰刺死城管案终审宣判,辽宁省高级法院作出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夏俊峰因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2009年5月16日,沈阳商贩夏俊峰和妻子在马路上摆摊被沈阳市城管执法人员查处。在勤务室接受处罚时,夏俊峰与执法人员发生争执,用随身携带的切肠刀刺死城管队员两名,重伤一人。
夏俊峰称自己是被城管队员殴打而被迫自卫杀人,这也成为控辩双方在庭审中争论的焦点。
夏俊峰称,自己在勤务室被申凯、孙旭东两名城管队员殴打,一时激怒拿刀乱刺。但辽宁省高院认为,没有足够证据表明夏俊峰“遭到了明显的、危及人身安全的不法侵害行为。”
且由于缺乏目击证人,夏俊峰的自卫杀人一说成为孤证,终审法庭未予采纳。
昨日9时,在沈阳市看守所的临时法庭,法官宣读了上述刑事裁定书。夏俊峰的妻子张晶旁听了宣判。
据张晶介绍,在法官宣读期间,夏俊峰一直保持沉默,宣读完裁定书之后,夏俊峰情绪失控,大喊“你们撒谎”。张晶表示,“目前最后一关只剩最高院复核了,我们将继续向上申诉。”
辽宁致2死1重伤的小贩刺城管案凶犯一审被判死刑
新华网沈阳2009年12月22日电 (记者范春生)辽宁省沈阳市个体商贩夏俊峰在与城管执法人员发生冲突后,持刀猛刺城管执法人员,导致2人死亡、1人重伤的严重后果。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判决,认定夏俊峰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此案的被告人夏俊峰以前一直在沈阳市沈河区南乐郊路与风雨坛街交叉路口摆摊,每天卖各类肉串。案件发生前,城管部门已告知不允许再在这一地段摆摊,但并没有引起夏俊峰的足够重视。
经法院审理查明,今年5月16日11时许,夏俊峰在照常出摊后,尚未来得及摆好炸串用具,就被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沈河分局的申凯、张旭东、张伟等执法人员带走。后夏俊峰随同城管执法人员来到沈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沈河分局滨河勤务室准备接受处罚。期间,夏俊峰与申凯、张旭东等人发生争执,遂持随身携带的一把尖刀先后猛刺申凯胸部、背部,张旭东胸部、腹部及张伟腹部等处数刀,造成申凯、张旭东死亡,张伟重伤。
事后,夏俊峰逃离案发现场,但没有跑多远就被抓获。检察机关以其构成故意杀人罪对其提起公诉。
法院认为,被告人夏俊峰在与城管执法人员因摆摊占道问题发生争执后,持刀在被害人办公室行凶,造成2人死亡、1人受重伤。其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应依法严惩。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