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钊接受公诉人提问。记者黎旭阳摄
以白云钊为头目的“肉霸”案在海珠区法院一审开庭
四大罪行 劣迹斑斑:
借工商局打击私宰的名义抢劫私宰经营者的生猪
向市场档主收取私宰肉保护费勒索“坐牢损失费”
勾结肉品配送公司,在放心肉中夹杂私宰肉销售
果林内、涌边开赌场放高利贷,按照5%比例抽水
本报讯 (记者林霞虹、何道岚 实习生赵冬芹 通讯员余志红、周远征) 一个18人的团伙,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控制了海珠区8个市场的猪肉配送权,他们还假借工商局打击生猪私宰的名义,多次抢走别人的私宰生猪。该团伙的支持者竟是广州市工商局海珠分局屠管大队原大队长杨海生。昨日,海珠区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以白云钊为首的“肉霸”案。
共非法获利688万元
扮“打私队”抢猪59头
本案18名被告人可谓来自天南地北,今年48岁的第一被告人白云钊,人称“钊哥”,是海珠区龙潭村人,另有5名被告人也是广州人。还有4名湖南湘乡人,其中包括39岁的第二被告人张小强。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初,白云钊等人在广州市工商局海珠分局屠管大队原大队长杨海生(因受贿罪已判刑)的支持下,各自出资合股经营广州市海珠区辉和肉品经营部(下简称辉和公司)。以辉和公司为依托,逐渐形成以白云钊、张小强等人为领导者的带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通过假借工商局打击生猪私宰的名义,采用暴力、威胁的手段,抢劫私宰经营者的生猪,控制海珠区私宰猪肉市场;通过纠集人员采用摆场、展示力量等手段,排挤打压其他具有猪肉配送资格的公司,争夺海珠区放心肉市场。短短时间内,逐步控制了海珠区龙潭、东峻、赤沙、仑头、北山、上涌、路路发、凤发等8个市场的猪肉配送权,非法控制经营额达3831万余元,利润达688万余元。
2007年8月某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张棒等十余人穿着迷彩服驾车来到海珠区龙潭村竹木市场停车场附近,假借工商局打击生猪私宰的名义,抢走被害人贺某某生猪11头,并将生猪运至本市嘉禾生猪市场变卖。从2007年8月至2008年6月,该团伙在海珠区龙潭村竹木市场停车场附近、上冲果林内、海珠区看守所附近、海珠区南洲派出所对面果林内等多处,抢走多名被害人的生猪59头。
收取私宰肉保护费
勒索“坐牢损失费”
2005年至2007年期间,张小强为控制海珠区石溪双佳市场的私宰肉供应,伙同他人在该市场对猪肉档主经营的私宰肉收取保护费。共收取被害人廖某某等人保护费10万元。
2007年8月23日14时许,被害人谭某某因与贾某某有债务纠纷而请陆启雨、郑丙虎(均另案处理)等人追讨债务,后陆启雨因此事而被判刑。2008年8月某天,罗天兵、苏长林等人伙同已刑满释放的陆启雨,以讨要“坐牢损失费”的名义,将谭某某强行带至海珠区龙潭竹木市场内,采用拘禁、殴打等方式勒索15万元。
放心肉夹杂私宰肉
开设赌场放高利贷
2009年10月,被告人张小强与广州市昊鸣贸易有限公司的谭洪灼(另案处理)合作,将与其妻子冯华军(另案处理)经营的私宰点屠宰的私宰猪肉,夹杂在昊鸣公司配送的放心肉中销售配送。直至案发,被告人张小强与谭洪灼销售私宰猪肉的金额达35.8万余元。
该团伙还开设赌场,2000年至2005年间,白云钊等人在海珠区龙潭村果林内开设赌场,抽水比例为5%,平均每天抽水金额在2000~3000元之间。2006年6月至2007年7月,被告人张小强等人在海珠区海珠客运站后面涌边开设赌场。被告人罗天兵除在该赌场内放高利贷外,还派出苏长林等人负责管理和望风,抽取5%的“水钱”,平均每天抽水5万~6万元左右。
回访曾被控制市场:
档主顾虑
不敢多言
昨天,记者走访了被白云钊团伙控制的几个市场,发现“肉霸”头目张小强曾经经营的私宰点和烤猪店已被取缔。但曾被“辉和公司”控制的赤沙、龙潭市场的档主依然有顾虑不敢多言。“自己在明,不法之徒在暗,说不准还有同伙在外面,不知道什么时候多嘴得罪人,引来无妄之灾。”
赤沙市场和龙潭市场的档主多数不愿谈论白云钊一伙垄断时期的情况。其中有档主说了一句:“有主管部门的人收保护费。”至于主管部门所指何人,档主不肯明言。
海珠区聚德中路旁的竹木市场如今显得冷冷清清,街坊称已空置一年有余。据悉,当年竹木市场内有不少猪肉私宰点和烤猪店。“肉霸”头目张小强的妻子冯华军曾在这里私宰了几千头生猪。记者了解到,工商部门在2009年前后经常来市场调查,逐步将所有烤猪店查封并拆除,市场之后也就没再经营下去。
金溪市场经理陈治平介绍,2006年至2008年间,私宰肉与放心肉的价格相差很大,市场内部分散户从私宰点进货,赚取差价。“有些档主就用一个黑塑料袋‘打包’私宰肉,每天高峰时段,市场的人流量都很大,根本没办法轻易发现。”
2008年,经过市场与配送商的协调,并通过进货量的增大——如今每天出售约50头猪,尽量缩小了私宰肉与放心肉之间的价格差距,从利润上缩窄了私宰肉的利润空间。陈治平表示,近两年,市场还在猪肉档口区装有视频监控,一旦发现有档主卖私宰肉,立马赶出市场。
保护伞:广州市工商局海珠分局屠管大队原大队长杨海生
第二被告人张小强说,打私队的迷彩服等装备都是屠宰管理执法大队原大队长杨海生领他去买的。每次打私行动都是杨海生制定的。
庭审
屠管大队长多次受贿
庭审中,白云钊对其他的罪名没有异议,但对指控抢劫生猪事实不予认可。他说,“打私队”他有所耳闻,但都是张小强在做,他并不清楚。
“工商局曾承诺给工资”
“二把手”张小强说,在2008年中秋节和2009年春节,自己以个人名义先后给海珠区牲畜屠宰管理执法大队原队长杨海生送过5000元和8000元。公司也送过2万元给杨海生。此外,陈景云也送过2万元给杨海生。“加上之前工商局承诺给我的工资,我又交给了杨海生,他一共收了83400元。”
“打私是维护市场秩序”
至于“打私队”,张小强说,这是因为工商局忙不过来,杨海生找他叫人帮忙。张小强说,“打私队”的迷彩服等装备都是杨海生领他去买的。每次打私行动都是杨海生制定的。“行动都是工商局组织的,我们没有权力抓猪。”他提前听杨海生说要打私,就叫堂弟被告人张棒去找私猪线索。随后就到工商局门口集合一起过去。张小强说:“打私是维护市场秩序。”“打私队”成员苏长林说,他参加了10次左右打私猪行动,每次都有工商、公安、城管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