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职权51项,书记职权12项,其他常委职权均明确规定
南方日报讯 (记者/陶然 罗锐 通讯员/李海生 陈伟年)县委究竟有多少项职权?县委常委班子成员们究竟各有哪些权力?一项权力在实际操作中如何运行?哪些环节容易出廉政问题?这些原本看上去有些神秘的内容,对于惠州市惠东县的各级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来说,都将成为可以清晰知道的信息。昨日下午,作为省地方党组织党务公开联系点和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惠州市党务公开工作先行示范点,惠东县在党务公开工作上再迈出新步伐,正式公布县委职权目录、常委权力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和廉政风险点等有关内容。
面向党内和公众公开
笔者从昨天下午公布的这份“权力清单”上看到,惠东县委依法依规梳理出了县委51项职权和11名县委常委职权,编制了县委、县委常委职权目录和74份权力运行流程图。职权目录还明确规定了各项职权的实施依据、职权主体、责任人、承办部门、公开范围和公开时间等内容。
根据这份清单,县委书记拥有包括主持县委全面工作在内的12项职权,县委副书记(县长)拥有11项职权;县委副书记等8位县委常委分别拥有10项职权;县委常委(公安局长)拥有8项职权。74份权力运行流程图则详细规定了每项职权应该如何运行,例如制定初步方案、征求意见、开会讨论、形成决议、落实决议等程序。据介绍,“权力清单”的公开范围包括党内、社会、党内或社会等三种途径,党内公开主要采取文件、会议作为载体;社会公开可采取布告、会议、公开栏、网络、新闻媒体等载体。公开时间包括定期、随时和长期等方式。
县委书记职权目录五易其稿
惠东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县委书记黄树正对笔者表示,希望梳理出来的权力清单,要清晰完整,要便于公开,经得起检验。整个编制过程中历经多次讨论、征求意见与修改。其中县委书记的职权历经五易其稿的删减合并,最终从初稿的27项精简为12项。惠东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魏蔚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权力清单”等内容的编制既要严谨,也要创新。除了主要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外,还结合了惠东县的实际情况。
建机制保权力清单长效运行
“权力清单”对外公布后,是否会给县委常委们的工作带来变化呢?黄树正认为将县委书记职权梳理出来后,将更加清晰,自己行使职权时,可对照是否出现偏差,有利于自我监督。
“权力清单”公布后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就是,如果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如县委班子换届等,是否会导致清单内容发生较大变化?魏蔚表示,编制过程中已经考虑并重视这一问题,为了更加规范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惠东县制定了《县委、县委常委职权目录及职权运行流程图编制管理办法》,以后对职权目录、运行流程图的编制、调整、报批、审批等程序均依据这一管理办法。
廉政风险点实行动态管理
惠东还公布了县委权力运行中的76个廉政风险点,并且根据其风险程度划分为三个级别,每个风险点还分别制定出相应的防控措施,明确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据了解,廉政风险点的确立非常慎重。惠东县专门成立调研组,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深入调研,并召开多场座谈会,反复征求意见。魏蔚介绍了一个创新之处,惠东的廉政风险点将实行动态管理,确定出来并且实施一定时间后,将进行调查和评估,如果该风险点的内容规范了,风险点自然就会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