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年轻妈妈发帖求助:邻居是精神病患者,谁来保护我和宝宝?记者走访获知,昆明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不足四成患者就诊“武疯子” 我们该怎么拯救你?
最近这几个月,市民筱筱一直被楼上的邻居困扰着。这是一位精神疾病患者,常常在半夜时砸东西、哭喊,搅得邻居睡不着觉不说,筱筱更担心哪天她会失控伤害到自己年幼的宝宝。筱筱四处求助:谁来监管精神病患者,谁来保护她和宝宝?
在为筱筱寻求答案的过程中,越来越多的信息浮出水面,呼唤了26年的《精神卫生法(草案)》也开始在征求社会意见。筱筱的担忧并不是个例,反而非常具有普遍性,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肇事肇祸现象已上升为一个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突出问题。
有关数据显示,昆明大约有20多万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如何在保护精神病患者权益的同时,兼顾到周边人的安全,这个问题在求解中变得越来越复杂、越来越难找到现实答案。家庭监护责任过重,社会救助严重不足,无论是患者,还是家属、周边邻居,在精神疾病面前,都可能随时变成弱者。
市民投诉
夜半扰民 谁来保证我们的安全
5月底,刚当上妈妈没多久的筱筱在网上讲述了自己的困扰。
今年年初的一天晚上,楼上突然传来一个女人撕心裂肺的喊叫声……从此,楼上三天两头地传来跺脚、砸东西、哭喊等动静。有一天,忍无可忍的筱筱到楼上敲门提醒他们小声一点,刚开始,小心地赔不是;后来,矢口否认:“不是我们家在闹”;再后来,“我们家有个人精神有点不正常,你们就多多担待”!呃——既然人家都这么说了,只有继续忍受……
春节过后,筱筱从医院生完宝宝回家,有一天半夜,楼上女人再次发疯般连续惊叫一个小时不休。筱筱突然想起不久前看到的新闻,昆明某小区一精神病患者半夜在家里发病,亲手杀死10个月大的亲生女儿……筱筱从此过上了提心吊胆的生活,每次带宝宝出门前都要先听楼上是否有人下来!
在屡次向小区物管投诉无效后,忍无可忍的筱筱打了110报警。警方调解了一番后离开了,楼上的住户也下来道歉,原来他们大学毕业的女儿确实是精神病患者,也到医院治疗过,现在发作起来连父母都不认,怕她闯祸,家里人都不敢让她出门,他们也被折磨得不行。邻居这样解释后,筱筱有些无言,再纠缠下去,就显得自己太没同情心了。
可是,一周里有三四个夜晚要被楼上的噪音闹醒。“难道,真要发生大家不愿意看到的事情,才有人出面来管吗?能指望谁保证我们的人身安全,物管?警察?医院?希望朋友们帮我们支招!”
困境解读
患者数量多 昆明重性精神病患病率3.40%
相关数据显示,重性精神疾病的患病人数呈逐年上升趋势,精神卫生已经成为当今一个突出的世界性公共卫生问题。
云南省精神病医院提供的材料中提到,2006年美国的调查显示,精神疾病发病率在20%左右。我国浙江、河北、山东等地调查结果分别为:16%、17%、12%。2005年昆明市精神障碍流行病学调查数据显示,昆明市城乡居民精神障碍的终身患病率为15.19%,其中严重威胁居民健康且容易危害社会的重性精神疾病患病率为3.40%。
上月底人口普查公布昆明有常住人口643万,以此数据来粗略计算,昆明有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达20多万。
医疗资源少 不足四成重性精神病人就诊
云南省精神病医院副院长阮冶告诉记者,目前昆明市重性精神疾病的就诊率不足40%,约有60%左右的重症患者滞留于社会和家庭当中。更为详细的数据是,正规治疗26.6%,间段治疗52.4%,没有治疗的21%。
在云南省39家涉及精神疾病治疗的卫生医疗机构分布图上,记者看到昆明最多,有13家;其次是红河5家、曲靖3家;而迪庆、怒江则是空白。但即使是卫生机构相对较多的昆明情况也不容乐观,主城四区有8家,安宁有4家,东川有1家,其他县(市)区则是空白。记者采访的前一天,省精神病医院正在对重性精神病防治人员进培训,但也只是昆明的8个县(市)区,尚无法普及到全市范围。
经济负担重 患者家庭经济负担高出5倍
如何救助、管理精神病人,一直是各界关注的焦点。精神病治疗周期长、易复发,有些要终生服药。
记者了解到,一位重性精神病人在昆明一家三甲医院住院一个多月,费用为6000多元,医保报销后个人只出了1000多元。但对于其他没有医保的人群来说,住院费以及长期服药的费用,都是一笔沉重的负担,从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浙江媒体报道,精神病患者的家庭经济负担比一般家庭多出5倍。
在阮冶的电脑里,记者看到很多被关锁在猪圈、黑屋子的精神病人。因为怕他们肇事肇祸,亲人们将他们或关在看不见阳光的小屋子里,或拴锁在牲畜圈中,这一关锁,往往就是十几年甚至几十年。
排查管理难 “我有病,但我没犯罪”
近年来,从国家到地方都开展了一些试点项目,开展免费治疗、指导、培训等工作,也被称之为“解锁行动”。但由于相关法律、制度还没有完善,工作人员遇到很多问题。
昆明去年的排查行动中,医务人员在复核诊断、评估重性精神病患者时遭遇拒绝:“我有精神病,我又没犯法,跟你有什么关系?”即使同意,排查结果出来,知道警方要建档,患者或家属也会提出异议:“我以前是精神病,上你这个名单后就永远是精神病了!”“你搞这个有什么用,没有给我任何帮助,反倒让别人都知道我有病……”
政府应对
流浪精神病人由民政救助
披头散发、衣衫褴褛,神情呆滞、行为异常、手舞足蹈、伤人毁物,对于这些出现在街上的精神病患者,市民可拨打110报警。阮冶告诉记者,对于没有监护人的精神病患者,比如流浪汉等三无人员,将送昆明市精神病院,这属于民政救助。
而有监护人的精神病患者,一般是到云南省精神病医院等精神疾病专业治疗机构,就如同正常的医疗程序一样,治疗费用由监护人承担。
在一些相关试点项目工作的开展下,这几年省精神病医院对部分已确诊的重性精神病患者开具免费服药的处方、培训患者家属。
8个县市区成项目试点
2005年,卫生部拿出686万元在全国开展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试点工作,因此也被称为686项目,主要是通过疾控中心的网络,针对筛查出的部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免费治疗、随访。昆明市五华、安宁最早进入该项试点。
明确精神卫生是公共卫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后,2009年年初昆明卫生工作会议上提出在昆明市官渡区、东川区、寻甸开展重性精神疾病防治网络建设试点工作,率先进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社区康复治疗、社区监管模式探索。同年3月13日,昆明市重性精神疾病防治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2010年,寻甸、东川区、官渡区正式纳入686项目。今年,新增禄劝、嵩明、石林为686项目点。目前,昆明市共有8个县市区为686项目点。
昆明排查万名精神病患者
去年,昆明市开展了肇事肇祸精神病患者排查行动,作为行动办公室专家组组长的阮冶向记者介绍了详细情况。此次行动在昆明市范围内排查患有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及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的精神疾患人员。重点排查曾经肇事肇祸和可能肇事肇祸的精神疾患人员,或有上述重性精神疾病,且病情不稳定、流露暴力倾向,评估为高风险的精神病人。
去年9月至今,云南省精神病医院专家组派出专家402人次,共筛查线索病人14723人,确诊重性精神病患者10283人,癫痫 、精神发育迟滞1932人,危险性评估三级以上2128人,并发放精神卫生宣传资料5300份。
(统筹 肖亮 采写 记者 罗南疆)
谁有权将精神病患者送医
·对话专家·
法定监护人有权送医
面对可能肇事肇祸的精神病人,谁可以将他们强制送医?为此,记者采访了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精神科主任许秀峰教授。
记:谁有权将精神病人强制送医?
许:只有法定监护人。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患者的丈夫、妻子排在第一;父母和成年子女排在第二。当家属意见不统一时,比如妻子要送,但病人的父母不同意,就需要协商,甚至委托相关机构进行鉴定。
以市民投诉楼上邻居这个案例来说,与监护人协商,让监护人带患者去医院诊断和治疗是最好的选择。
记:谁来治疗和管理社区精神病人?
许:目前,国家在进行重性精神疾病治疗和管理项目的工作,工作的范围在逐渐扩大,中国第一部精神卫生法的立法工作也在积极进行,上海、北京、宁波、深圳等地出台了地方性的精神卫生条例,这些工作将使未来治疗和管理社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有法可依。
从社区管理这个角度来说,精神病人在经过专科医院医生的治疗,病情缓解后回到家里,社区医疗将承担长期随访和维持治疗工作,这样可以使复发的可能性下降。
记:如何兼顾精神病人的权益与周边人的安全?
许:大多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疾病发作期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且缺乏对自己疾病的认识能力,在这种情况下,保护精神病人的权益、保护邻居的安宁和安全最好的办法就是积极对患者进行科学治疗。
·律师说法·
监护的两个现实极端
针对精神病人扰邻、监护等问题,凌云律师事务所郭忠律师给予了解答和建议。
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给他人造成的损害,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将由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承担。而这种损害包括给他人所带来的身体、健康权的伤害,影响正常休息权、生活权的伤害等,还包括一系列行为所带来的精神伤害。因此,如果无民事行为能力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在小区或自有住房内存在严重的扰民行为,其监护人为此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责任形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经济损失、赔礼道歉等。
近年来,精神病人权益屡受侵害和精神病人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的恶性伤害案件层出不穷,已然证明精神病人的救助问题不仅是个人与家庭问题,而是个复杂的社会问题;精神病人所带来的危害不仅是个案危害,而是种社会危害,精神病人问题完全是社会公共问题。
精神病人监护问题在现实生活中体现为两个极端:一是精神病人由亲属监护,却力不从心甚至根本无力履行监护职责导致出现危害事件,或亲属为了根本杜绝精神病人的危害可能,而对精神病人采取长期关押、束缚、捆绑等极端手段,严重侵害到精神病人或第三人合法权益;二是政府利用公权力对精神病人进行强制治疗与监护措施而带来非议,或政府无财力提供救助而陷入无米之炊的救助困境。
郭忠认为,政府应将精神病人的治疗与监护上升到公共事业的地位,各级政府应设立专门的救助资金,建立稳定的专项基金财政预算制度,解除精神病人救治面临的经费困难。同时,在立法层面应明确民政部门在精神病人即使存在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且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朋友、亲属,但上述亲属履职不当或自愿请求情况下,经过一定特别程序优先保障前述亲属监护权的基础上可成为精神病人的监护主体,为民政部门成为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提供充分法律依据。
他建议,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充足专项救助资金为后盾、尊重精神病人及亲属监护权为基础、民政部门救助与监护权为强制措施的长效管理体制,才能更好的构建救助精神病人,减少社会公共危害,充分保护包括精神病人在内的社会公众的公共安全。
·记者手记·
你我共同的困境
采访中,筱筱说起了一个细节:3月底,柳苑小区那名向10月大的女儿举起菜刀的精神病患者,到现在都不知道把女儿杀了。他从乡下娶来的老婆哭诉:婆婆将自己赶出家门,还说儿子的病是她引起的,其实结婚时,他家隐瞒了他有病。末了,筱筱感叹,他老婆真可怜,也是弱者。
在精神病人监管这一问题上,弱者在不同境况下有不同的转换。
首先,精神病患者是弱者,他们中很多人在生活和精神上被关锁着。同时,他们的家属日复一日生活在劳累和担忧中,甚至还要面对别人异样、歧视的目光,生病的亲人几乎是他们生命中不可承受之重。
而一旦发生肇事肇祸事故,精神病患者周边的人马上就转变成为弱者,可能是他(她)的亲人,可能是邻居,也可能是大街上毫无知情的陌生人。
同样,政府职能部门也面临困境。专业人员、设备、资金、法律、制度,都是职能部门不得不面对的短板。面对筱筱的投诉、求助,卫生部门和警方无力解决。
在这个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突出问题面前,处置不当,你我都可能是弱者。让人欣慰的是,呼唤26年的《精神卫生法(草案)》开始在征求社会意见了。正如评论所说,《草案》的出台,是万里长征第一步,对于守卫“精神卫生”仅仅是一个开始,在踏出这一步之后,还有许多更为艰难,更为现实的问题等待我们去解决。比如如何去细化法律,如何建立长效管理体制,如何增加政府投入、医疗资源配备、专业人才培养,如何扭转传统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