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出台的《成都市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实施办法》,着眼于以高端人才支撑和引领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从工作机制、认定条件、引进程序、保障措施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在昨日市委组织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新闻发言人詹庆对《办法》进行了解读。
据悉,对符合引才标准并经过规定程序,被批准为成都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入选者的,每人给予100万元补助。同时,按规定享受一系列创业扶持的优惠政策和生活待遇,以改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工作生活条件。
用5—10年时间
引进1000名高层次人才来蓉
“目前我市产业发展的重点已经不是传统产业,而是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要发展这种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必须依赖高层次的创新创业人才。”詹庆介绍说,目前,从全市的人才分布和结构来看,我市急需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因此,《办法》规定,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突出创业、特事特办、统筹实施”的原则,充分发挥企业等用人单位在引才中的主体作用,采取园区申报的方式,大力引导高层次人才向产业园区集聚,着力形成“引进一个人才,带来一个团队;办起一个企业,兴起一个产业”的链式效应。
《办法》规定,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可通过市场招聘、依托产业或项目、社会团体或中介机构、个人推荐等方式引进。力争用5—10年的时间,在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引进1000名左右高层次人才来蓉创新创业,其中,50名以上海外高层次人才入选中央“千人计划”、100名以上入选省“百人计划”。
每人补助100万
还可享受系列待遇
为了激励海内外的高层次人才来蓉创新创业,我市将设立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专项资金,2011年由市级财政预算1.2亿元,以后按财政收入增长幅度,逐年增加投入额度。
对符合引才标准并经过规定程序,被批准为成都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入选者的,每人给予100万元补助。同时,按规定享受一系列创业扶持的优惠政策和生活待遇,以改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工作生活条件。
除此之外,《办法》还规定,优先推荐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入选者申请国家和省上各类科技计划、科研基金项目及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等。对入选人才承担的对我市经济科技发展具有战略意义的重点项目,可给予不低于10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并免除前3年租金。
入选人才创业企业符合成都市种子资金资助条件的,可获得种子资金最高300万元的股权直接投资或最高200万元的股权联合投资、最高300万元的融资担保。创业企业参加科技保险的,可按其实际保费支出最高5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补贴额度最高可达20万元。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入选者同时享受“成都市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待遇,并凭《成都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证书》,享受居留和出入境、特约医疗、子女就学等方面的待遇。
打造“人才特区”
高新区聚集各类人才18万
在昨日发布会上,詹庆还介绍了我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现状。据介绍,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以创建创业环境最优、人居环境最佳为目标,着力打造各类人才干事创业的环境,吸引了大批高层次人才来蓉创新创业。尤其是依托成都高新区这一国家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先行先试,大力打造“人才特区”。
目前,高新区聚集了各类人才18万多人,其中海外高层次人才、博士、外国专家和其他高级人才15000多名。另外,全市有12人入选中央“千人计划”;26人入选四川省“百人计划”。这些高层次人才主要分布在我市高新区、双流县、龙泉驿区、金牛区等区(市)县,其中高新区数额最多,共有8名“千人计划”入选者,21名“百人计划”入选者。
高层次人才的聚集,充分发挥了引领支撑作用,实现了关键技术的快速突破,帮助企业增强了核心竞争力。通过自主创办高新企业,推动了产业优化升级。同时带动了本土人才的培养,彰显了倍增效应。
贯彻实施《规划纲要》
今年实施“十大重要人才工程”
“我们的引进重点是具有国内领先、国际一流水平的‘创新创业人才’,因此采取以产业园区为主进行申报。”据悉,引才工作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在市委组织部设立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工作专项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
今年是“十二五”的开局之年,也是贯彻实施我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的起步之年。为了确保抓重点人才队伍建设和重点人才工作实效,从今年起,我市把重大人才工作贯彻实施情况列入了市委、市政府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加强督查督办。
另外,今年我市还将实施“党政人才队伍优化工程”、“高科技人才培养引进计划”、“高技能人才培养引进计划”、“企业经营管理者素质提升工程”等“十大重要人才工程”。本报记者 李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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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创新人才——
一般应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引进后每年在蓉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教授、研究员、首席科学家或相当职务的专家学者;掌握关键技术、急需紧缺的可适当放宽为担任副教授或相当职务。
2、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国际组织中担任中高级职务,熟悉相关产业发展和国际规则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在海外承担过与国家科技重大项目相关的重要任务,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潜力的领军人才。
4、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性难题,或自主创新产品具有国际水平的企业领军人才。
■高层次创业人才——
一般应取得海外学位或国内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引进后每年在蓉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处于中试或产业化阶段。
2、有自主创业经验,曾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中高管或国内知名企业担任高管职位3年以上,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的经营管理人才。
3、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的50%以上。
4、主要创办人(股权一般不低于30%)带项目、资金、技术来蓉创业,其产品处于国内领先、国际一流。
■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程序
申报——已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由用人单位向所在产业园区申报,拟引进的在用人单位与之达成初步意向后向所在产业园区申报。各产业园区收集整理并预审后,报所在地区(市)县委组织部。
初审——区(市)县委组织部报市专项办。属于高层次创新人才,由市专项办商市科技局初审;属于高层次创业人才,由市专项办商市人社局初审;市专项办根据初审意见,提出建议人选。
评审——市专项办牵头成立专家评审机构,择优评选产生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名单,并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批准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