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呼和浩特6月16日电(记者 于嘉)内蒙古自治区16日启动国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今后5年,国家将每年对内蒙古投入40.4亿元,以推动草原生态加快恢复和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加快转变,促进牧民持续增收。
16日,在锡林浩特市举行的启动仪式上,17名身着蒙古袍的牧民代表拿到了阶段性禁牧补助的银行卡,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惠及的嘎查(村)还选聘了嘎查(村)级的牧民管护员,他们每人每年将得到4000元的补贴,配合草原监理部门开展对禁牧和草畜平衡的监管工作。
“我对家里退化的草场都绝望了,希望这个政策能让草场恢复起来。”锡林浩特市阿尔善宝力格镇白音宝力格嘎查的牧民其其格说。
其其格家有6口人,现在的人均年收入为1700元左右,“家里人算过了,政策实施以后,我家的人均年收入能达到5000元。”
据内蒙古农牧业厅厅长郭健介绍,内蒙古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的总面积为10.2亿亩,其中,阶段性禁牧4.04亿亩,草畜平衡6.16亿亩,涵盖了全区所有牧区和半农半牧区。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云宗元说,国家每年对内蒙古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的投资达40.4亿元,其中,阶段性禁牧24.24亿元,草畜平衡9.24亿元,牧草良种补贴4.52亿元,牧民综合生产资料补贴2.4亿元。
此外,内蒙古去年下发了《关于促进牧民增加收入的实施意见》,决定对阶段性禁牧、牧民转移就业、购置牧机具、牧区燃油和牲畜良种等进行补贴。据统计,自治区财政与各盟市旗县每年的投入达15亿元左右。
据测算,内蒙古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机制后的5年中,由于实行阶段性禁牧和草畜平衡,减畜损失平均为每年26亿元左右,而国家和自治区各级的补贴平均每年为50多亿元。
2010年10月,国务院决定在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和云南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中央财政连续5年每年投入13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