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工人在清理发生渗漏的紫金矿业铜矿湿法厂污水池内剩余的污水(2010年7月13日摄)。
福建省检察院通报紫金矿业重大水污染事件中多名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渎职、贪污等犯罪情况
新华网福州6月20日电(记者郑良)福建省检察院2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紫金矿业上杭紫金山金铜矿“2010·7·3”重大水污染事件发生后,检察机关查处当地5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渎职犯罪情况。
福建省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负责人介绍说,上杭紫金山金铜矿“2010·7·3”重大水污染事件发生后,省检察院及时派员介入调查,组织查办相关涉嫌渎职犯罪案件5件5人。
据介绍,上杭县环保局原局长陈军安涉嫌环境监管失职、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罪,于今年4月底由武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目前尚未判决;上杭县环保局原副局长蓝勇涉嫌环境监管失职、贪污、受贿罪,于今年4月底由武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目前尚未判决;上杭县安监局原局长陈正平涉嫌玩忽职守、受贿罪,案件目前尚处于审查起诉阶段。
上杭县环保局紫金山监理站原站长包卫东、原副站长吴胜隆犯环境监管失职罪,上杭县法院于今年年初分别判处这两人有期徒刑2年3个月、1年9个月,该判决现已生效。
2010年7月3日,紫金矿业位于福建上杭县的紫金山金铜矿铜矿湿法厂发生污水渗漏事故,9100立方米废水外渗引发福建汀江流域污染,造成沿江上杭、永定鱼类大面积死亡和水质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