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大力推进肉菜追溯体系建设
-对于猪肉安全,将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双汇”瘦肉精事件后,猪肉安全备受关注。4月6日,省商务厅组织召开全省商务系统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工作视频会议,安排部署全省商务系统打击屠宰含“瘦肉精”生猪、注水猪和屠宰加工病死猪违法行为。同时记者从石家庄市商务局获悉,石家庄正在积极争取全国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项目试点,市民有望买到有详细登记猪肉的来源、屠宰场及屠宰时间等信息的“身份证”的猪肉。
河北省商务厅要求全省商务部门,强化畜禽屠宰监管,狠抓关键环节,严厉查处屠宰含“瘦肉精”生猪、注水猪和屠宰加工病害肉行为。一要加强对生猪进厂环节监管,杜绝含“瘦肉精”生猪进厂;二要加强对生猪待宰静养监管,杜绝问题生猪进入屠宰车间;三要加强对屠宰和肉品品质监管,防止含“瘦肉精”猪肉出厂。有不良记录的屠宰企业列入重点监管的“黑名单”,加大打击力度,遏制违法违规行为。
对于猪肉安全,此次特别强调了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审批定点屠宰企业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违法屠宰的企业要严肃追究责任,对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责任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昨日,记者从石市商务局获悉,石家庄今年加大了推进肉菜追溯体系建设的力度,目前正在积极争取全国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项目试点。将按照“源头控生产、加工控质量、批发控流向、零售控准入”的原则,搭建肉类蔬菜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运行平台,建立肉类蔬菜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运行机制,切实从管理体制机制上,保障市民群众肉菜消费安全。按照方案,生猪从入场屠宰开始,包括产地、屠宰企业和屠宰时间等一系列流程和信息将被录入制成猪肉的“身份证”。销售时,市民可凭此查询猪肉的源头。
石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市内六个城区(含高新开发区)的肉类蔬菜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2012年底前完成赵县、灵寿县、新乐市、藁城市、晋州市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