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家商业银行分别是: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河北银行、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民生银行石家庄分行、华夏银行石家庄分行
4月8日下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与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河北银行、工商银行河北省分行、农业银行河北省分行、河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民生银行石家庄分行、华夏银行石家庄分行7家商业银行在省会河北会堂签订政银合作协议。协议确定,2011年,这7家商行将向我省中小企业提供3870亿元的信贷资金支持,以帮助中小企业破解融资难、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副省长张杰辉出席签字仪式并致辞,省长助理、省金融办主任江波出席。
按照协议,这7家商业银行今年具体的信贷资金支持额度分别为:建行河北省分行300亿元,河北银行300亿元、工行河北省分行200亿元、农行河北省分行200亿元、河北省农信联社2800亿元、民生银行石家庄分行60亿元、华夏银行石家庄分行10亿元。
据悉,截至2010年底,全省民营经济单位数达到216.2万个,实现增加值11976.9亿元,占全省增加值的59.3%左右;上缴税金1389.7亿元,占全省税收总额的57.6%左右;吸纳从业人员1529.1万人,占全省二、三产业从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中小企业已成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推动创新、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愈加重要的作用。此次政银合作协议的签订,是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相关要求,发挥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的各自优势,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又一实际行动。今年年内,我省相关金融机构将认真落实合作协议,创新金融产品,扩大信贷规模,不断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力扶其加速“长大”。
另据了解,2010年,省工信厅就曾与6家商业银行达成政银合作,6家商行共向我省中小企业提供了750亿元的信贷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