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家庄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下发《2011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2011年省会将着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医药、卫生、食品安全等突出问题。
义务教育禁收“赞助费”
继续规范教育收费及办学行为,认真查处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工作中发生的违纪违规问题,确保化债资金落实,同时坚决制止发生新的农村义务教育债务。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完善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规定,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
为规范卫生医药服务工作秩序。根据省、市部署和要求,今年重点抓好五项专项治理工作:对全市二级以上医院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落实全省医药招标工作情况,是否存在乱加价、随意自采等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医药生产、医药(器械)经营单位进行检查。检查是否存在违反物价政策,乱加价,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广告、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行为。
庆典、研讨会要“瘦身”
2011年,省会将认真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坚持清理与规范相结合,对拟举办的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开展自查自纠和等级审核,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坚决予以撤销。对批准开展的,要从严规范,确保活动数量大幅减少、举办活动逐步规范、基层负担明显减轻。未经批准,领导干部不得参与、不得在活动中挂名任职、发贺信贺电、题词剪彩等。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规举办活动、领导干部违规出席、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群众摊派费用等行为。
制止向企业乱收费
《意见》要求,加大对惠农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的治理力度。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强农惠农资金等问题。保障和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切实解决在农村土地承包、流转、耕地占补平衡、土地整治等环节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
开展清理涉及中小企业的收费行为。重点是行政许可和强制准入的中介服务收费、具有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收费。实行对市场主体日常监督行为审核备案制度。
严禁突击拆迁、暴力拆迁
围绕推进全市“八大民生”工程,强化监督检查。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住房资金、工程质量和分配使用的监管。努力解决低收入群体和困难群众的住房困难。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向社会公布保障性住房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等。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征地拆迁问题,加大对农村土地征用、流转的监管力度,纠正“未批先征”、“边批边征”、“以租代征”行为,确保征地补偿款按时足额发放到位。严格依法拆迁,严禁突击拆迁和“株连式”拆迁。对采取暴力、威胁或者无故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拆迁人搬迁的,要严肃查处;对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引发恶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