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派员调查核实 正启动问责程序
——审计署有关负责人就四川三台县违规将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资金拨给宏达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一事答记者问
近日有新闻媒体报道四川省绵阳市三台县违规将国家下拨的9000万元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资金拨给宏达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引起舆论广泛关注。审计署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司负责人2日就此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审计署已派审计组赶赴三台县调查核实情况,当地党委政府已启动问责程序,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记者:四川省三台县挪用灾后重建资金一事被曝光后,有媒体质疑跟踪审计未发现这一重大问题或审计发现了但未将其作为重大问题处理。对此您怎么看?
负责人:首先,衷心感谢新闻媒体工作者和广大网民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并作出评价。审计监督与社会舆论监督的目标是一致的。在我们看来,这些评价,不管肯定还是批评,无论委婉还是犀利,都体现了社会各界对审计工作的关心、爱护和支持。对此,我们表示真诚的欢迎和感谢。
审计署党组高度重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但由于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约1万亿元,重建项目4万多个,而审计力量有限,不可能对每个重建项目都进行跟踪审计,因此,在安排跟踪审计工作时,我们按照灾后恢复重建的优先顺序,先后对城乡居民住房、中小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等民生工程,以及交通、水利、市政等投资额较大的基础设施项目进行跟踪审计。2008年9月以来,集中组织5000多名审计人员2万余人次,对规划总投资中6900多亿元的2万多个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
在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中,三台县规划重建4207个项目,规划总投资218.36亿元。其中,绵阳宏达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公司”)负责党政基础设施、政府办公楼维修加固和乡镇公职人员周转住房等158个项目建设,规划总投资2.09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5397万元。由于宏达公司负责的项目不属于优先重建的民生工程,且单个项目平均投资额仅100多万元,因此,审计署在根据重建进度确定审计项目时,未将其作为优先跟踪审计的重点。
三台县违规用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增加注册资本问题5月28日被曝光后,审计署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重庆特派员办事处审计组于次日赶赴三台县调查核实有关情况。30日,四川省审计厅和绵阳市审计局也分别派员赴三台县,配合重庆特派办审计组开展了有关调查工作。
记者:宏达公司违规用9000万元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增加注册资本的事情是否属实?
负责人:审计调查发现,宏达公司是四川省三台县政府下属的投融资平台公司,三台县宏达土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土地房产公司”)是宏达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负责具体管理宏达公司承担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
通过审计核实,2009年12月30日,三台县国资委批复宏达公司将其中央灾后恢复重建资金中的9000万元用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12月31日,三台县财政局将宏达公司8167.89万元中央灾后恢复重建资金转入该公司设在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中心的财政专户。当天,四川三正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对上述资金的询证,确认宏达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到位。这笔资金在上述财政专户停留10天后,于2010年1月11日全部转入宏达土地房产公司灾后重建专户,用于三台县党政基础设施、政府办公楼维修加固和乡镇公职人员周转住房等规划的重建项目,没有投入其自身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实质上,宏达公司上述行为属于用灾后恢复重建资金进行虚假注资,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
记者:媒体反映的三台县违规开发涪江河滩地又是怎么回事?
负责人:2008年2月,三台县政府决定,由宏达公司牵头对涪江和凯江防洪堤外国有河滩地进行开发利用,该项目虽然未纳入汶川地震灾后重建规划,也没有使用灾后重建资金,但在防洪堤坝内修建房屋和餐馆等建筑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规定,也是不允许的。
记者:根据你们掌握的情况看,截至目前,上述违规问题是否已得到整改?
负责人:媒体曝光后,四川省委省政府、绵阳市委市政府和三台县委县政府迅速采取措施,积极组织调查并进行了整改:一是对涪江河滩地违规开发建筑进行了拆除;二是成立了宏达公司注册资本金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宏达公司的灾后重建资金及实施的项目进行全面清理,纠正存在的问题。截至6月1日,三台县委已经免去了宏达公司原董事长、现任三台县委办公室副主任兼保密局局长黄海燕,以及水务局局长何勇、副局长涂庆国的党内和行政职务。目前,绵阳市、三台县两级已经启动对相关责任人的问责程序。
记者:请您谈一下今后审计署对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工作的安排?
负责人: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和审计署2011年审计工作安排,审计机关将本着对国家、对人民和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大跟踪审计力度,继续对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后期资金和未完工项目进行跟踪审计,重点检查产业重建资金管理使用和党政机关办公场所及业务用房、文化体育设施等重建项目建设情况,并对已完工项目开展竣工决算审计。审计中将继续坚持“边审计、边整改、边规范、边提高”的原则,遏制腐败发生,促进提高管理水平,节约重建资金,切实发挥审计监督在保障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中的“免疫系统”功能。
今后,我们将继续关注网络民意,重视舆情民声,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扩大审计工作的开放性和透明度,切实把审计监督与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共同做好我们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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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三台县:九千万灾后重建款违规注资房企
最近,四川绵阳三台县居民向记者反映,当地有人在涪江河道里修建了大片建筑搞经营。居民们对防洪安全非常担忧。在调查中,记者发现这个项目由当地宏达公司操作,而其背后则得到三台县政府的支持。
国有公司出租河道搞商业开发
涪江防洪堤坝内违规建起游乐场、餐馆、茶座
违规建筑占一半河道
绵阳市三台县县城紧临着涪江。涪江边的防洪堤坝是在2007年投了几千万元修建的。三台县志水利篇称:三台县城区地处涪江、凯江交汇处,地势低洼,一遇洪水即泛滥成灾,1981年和1998年的两次洪灾,淹没居民2223户,倒塌房屋2000多间、6万多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9864万元。
可在这建好不到5年的防洪堤坝内,居然建起一大片房子,有餐馆、有茶座,旁边还有一个规模不小的游乐场。这些建筑向河道里延伸了三四百米,几乎占到整个涪江河道宽度的一半。按相关法律规定,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城镇建设和发展不得占用河道滩地。
河道系国有公司出租
经了解这些建在防洪堤内的建筑并未取得相关合法手续,由一家名为山鑫房地产的公司修建,而山鑫公司的地是从宏达公司租来的。工商注册登记信息显示,绵阳宏达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隶属于三台县政府管理。国有公司违法出租河道搞开发,作为河道主管部门水务局为什么管不住呢?
三台县政府的一份议事纪要上面记录:2007年12月10日、13日,县委常委、副县长魏富祥召集会议研究涪江和凯江防洪堤外国有河滩地开发利用问题,明确开发项目由宏达公司牵头,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县规划和建设局、县两江局配合。
房企获数千万违规注资利润巨大
注册资金增加获得三台县政府授意支持
重建资金违规注资
记者发现,在三台县政府授意和支持下,宏达公司违规操作的不至这一件事。工商档案显示,2010年4月宏达公司曾办理过注册资本变更手续,增加注册资本金8000万元。但变更登记审核表受理意见一栏中备注:“曾建议该公司不宜将国拨资金直接用于增加注册资本,公司再三坚持有领导签字,有国资委文件及验资报告,要求必须办理。”
2008年汶川特大地震后,国务院公布《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建立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专项用于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四川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基金)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坚决杜绝侵占、截留、挪用灾后恢复重建资金或物资。
县领导签字转账
在宏达公司的工商登记变更档案中记者看到了这份三台县国资委下发的关于增加宏达公司注册资本金的通知。通知上明确写着:根据三台县政府安排,安排你公司镇乡及县级部门灾后重建项目资金9438.2万元,现决定将该项目资金9000万元作为增加你公司注册资本金。同时,这份通知上还有两位三台县政府的领导签署了同意的意见。
如此看来,宏达公司违规注资的背后也是三台县政府。在宏达公司,记者见到了这笔灾后重建资金的流向。账目显示,这笔资金到账十天后,2010年1月11日宏达公司又通过内部转账的方式,把这笔资金全部打到了其下属的宏达土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资本金增加了一倍多,每年利润有数千万元。
四川三台县被曝挪用重建款续:当地研究整改措施
28日,央视《焦点访谈》栏目以《县城里的大公司》为题,对三台县境内涪江河滩地开发利用和宏达公司注册资本金问题进行了报道。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责成三台县委、县政府立即整改。
三台县委、县政府连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整改措施。针对涪江河滩地开发利用问题,三台县委、县政府要求有关部门从即日起,对河道范围内未经审批修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进行拆除,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拆除完毕,确保达到《防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宏达公司注册资本金问题,三台县委、县政府责成宏达公司立即整改规范。
同时,由县财政局、审计局、国资委对宏达公司实施的灾后重建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清理,纠正存在的问题。三台县委、县政府还表示,要认真吸取教训,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同时,立即组织对全县灾后重建项目进行全面清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切实做到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