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三无”赠品电视机
“赠送的电视竟然是‘三无’产品,简直就是欺骗消费者。”1月3日上午,市民陈先生向记者反映,前不久,他的手机出现故障,就想趁着元旦商家促销之机买一部新手机。去年12月30日,他经过海秀路19号首力大厦一楼米井通信时,看到商家正在搞促销,声称只要购买一部指定手机,就附送一台29英寸的电视机。他觉得很划算,就交了50块钱的预订金。1月1日上午,陈先生来到该通信城,以899元的价格购买了一部七喜牌的手机,商家按照促销承诺,附送了一台29英寸的电视。拿到电视后,陈先生也没有细看,便租车把电视搬回了家,可安装电视机时,陈先生却发现了问题。“我发现没有生产厂家、合格证等相关资料,说明书上都是英文,没有任何的中文标识。”
对此,商家的解释是,当时并没有和消费者承诺过是什么品牌的电视机,电视机是厂家直接发过来的,只是作为一种赠品。目前,龙华工商所对此已介入调查。
赠品大多“身世”模糊不清
1月3日上午,记者在一超市食品区看到,有一款产品正在搞促销,只要购买该产品便附送一个塑料餐具。但是记者注意到,餐具并没有生产厂家、合格证等相关信息。“赠品上没有合格证,也不知道质量怎么样,用来吃饭不知道会不会对人体有害。”一位正在购物的市民提出了疑问。
记者又走访了几家商场发现,商家以赠品促销商品的行为比较常见,不少赠品不但外包装粗糙,也看不到任何生产厂家的标识。对此,商场工作人员表示,这些赠品都是各厂家自己提供的,商场只根据厂家的促销计划来发放,至于这些赠品是什么地方生产的、质量如何,他们并不清楚。
据一位在家电市场从业多年的人士透露,那些打着名牌旗号的赠品电视机不少是翻新的。这些“新”电视机内没有条形码,也没有售后电话及保修卡。一台29英寸的翻新电视批发价不足500元。
提醒
海口市消协工作人员表示,赠品也是产品,只要产品进入市场,就应该符合国家有关的质量安全标准要求,不能是假冒伪劣产品。消费者如发现赠品有问题,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
同时,海口消协也提醒消费者,在确实需要购买商品时,对附送的赠品的价值、质量、实用性等等,都应该有所了解,要当面查看清楚赠品的厂名、厂址、合格证、有效期限以及是否符合质量标准,并可要求销售人员在有效票据上注明赠品名称、型号等具体内容,以便出现质量问题时可证明赠品的出处,要求商家承担责任。如果当时没有在发票上注明赠品的相关信息,只要有相关证据(如商家的促销宣传页)能证明该赠品系商家所送,也可作为维权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