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润中接受媒体电视采访
中国企业家联盟网上海3月20日特稿 (郑润中) 建筑是城市发展的主要设施,为满足人群需求而承载各种服务功能。人们平均每天有90%以上的时间待在建筑物内,室内空气质量与人的身心健康和体验满意度息息相关。营造健康、舒适、宜居宜业的室内环境是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基本需求。城市建筑群的室内空气质量管理水平不仅深刻地关联着室内环境安全、人的身心健康和生活品质等广大民众关切的民生问题,而且深远地影响着城市公共基础服务水平、公共卫生管理水平和绿色发展水平等城市发展问题。
建筑内空气污染物主要有四类:(1)PM10、PM2.5等可吸入颗粒物;(2)甲醛、苯等化学性污染物;(3)细菌、真菌、病毒等生物性污染物;(4)放射性污染物,包括氡气和氡子体污染。随着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爆发,全社会高度重视空气传播的生物性污染物的防控,采取主动的防护措施,避免交叉感染;公众对建筑物内空气消毒的需求大幅提升。医院、办公楼、学校、商场、饭店、酒店、文体场馆、休闲娱乐场所、公交枢纽等人员集聚场所具有发生群体性感染的风险,成为城市防疫的重点和难点。这些公共场所普遍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室内人员相对集中,容易交叉感染。每个人都是带菌体,在不同健康水平人员汇集或流动的场所内,如未采取空气消毒的防控措施,容易出现人群交叉感染;尤其在流感、新型冠状病毒等疫情爆发时,一旦有人携带病毒,容易出现群体性感染。
二是建筑物大多采用相对密闭的设计,室内空气调节主要采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状况不佳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会成为室内空气污染源。中央空调、新风系统等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内(风管、风口等)容易积尘,并成为细菌、真菌、病毒等致病微生物滋生的温床,在室内送风循环中,对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在空气传播类疫情流行期间,室内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可能被污染,成为疫情的传播渠道。
三是目前,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大多未设置“空气净化消毒装置”,疫情发生时只能停止使用空调。2003年SARS之后,通过总结防控SARS疫情的经验和教训,卫生部在2006年制订颁布的《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卫监督发〔2006〕53号)中提出: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设置“空气净化消毒装置”。遗憾的是这项基于SARS教训提出的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公共卫生安全防控措施没能有效落实;到2012年重新修订相关标准规范时,不知是人们淡忘了九年前的那场劫难,或者是这项措施响应者甚少、难以操作,就把“应”改为了“宜”,即“宜设置‘空气净化消毒装置’”【详见《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 394-2012)】。由于该条文属于非强制性要求,相关单位缺乏实施动力,因而这一规定也就形同虚设。即便是在医院这类极易产生病菌交叉感染的场所,目前主要还是采用紫外线灯照射、喷洒化学消毒剂的方式进行室内空气消毒。这两种传统的空气消毒方式确有作用,但需在无人状态下进行,无法在病人在场的状态下持续地进行室内空气消毒,其防控空气传播性疾病在院内交叉感染的作用十分有限。
上海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日常卫生防控措施通常为每年清洗一次空调。事实上,仅凭定期清洗无法确保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日常运行的良好卫生状况。一旦室内空气受到雾霾天气等输入性污染或出现疫情等生物性污染时,空调系统可能成为新的污染渠道。
综上所述,公共场所室内长期存在去除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和致病微生物的需求。公共场所日常室内空气污染防治亟待从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源头抓起,配套设置可在有人状态下持续除尘杀菌的空气净化消毒装置,夯实上海城市日常公共卫生疾病控制的基础防线,提升城市公共卫生安全治理能力。
作者简介:
郑润中,上海苍穹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创始人、董事长。上海苍穹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成立17年来,专业从事空气净化消毒领域的科技创新及解决方案提供,曾荣获国家科技部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解放军总参科技成果二等奖以及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颁布的全球科技创新重大成就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