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57岁的卞爱国是一家大型国企的部门副总,年薪50万元,坐拥两套别墅。然而,临近退休之际,他却选择了利用职务之便狠捞一笔——尽管自己配备有公车,却向企业老板索要高级轿车,供其儿子使用。
《法制日报》记者近日从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经该院提起公诉,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电力检修部原副经理卞爱国因受贿60余万元,被丹徒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万元。一审判决后,卞爱国没有上诉。
一次受贿40万元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是专门从事火力发电厂、核电站工程建设的大型建筑安装综合型施工企业,具备电力建设行业的全套领先技术,持续为全国各地电厂的建设、改造、检修而服务。
卞爱国20岁出头就被分配到江苏电建三公司任技术员,并逐步成为技术骨干。2000年他被任命为电力检修部副经理,进入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行列。这一干就是14年,直到2014年8月案发。
2010年,江苏镇江发电有限公司对原有设备升级改造,需对电除尘项目进行拆除。江苏电建三公司是这个项目的承包方,考虑到卞爱国自镇江发电公司建厂以来就驻点该厂从事检修,熟悉情况,公司便委派他现场负责电除尘项目的拆除工作。很快,商业嗅觉敏锐的卞爱国便看出了这个业务里面蕴藏的巨大“商机”。
镇江发电公司是大型火力发电企业,发电设备体型庞大,造价高昂,这次需要拆除的电除尘设备便是如此。这些机械不仅需要及时拆除,还需要尽快处理,从而使电厂尽早发电。卞爱国看出其中的门道后,赶紧联系从事废铁回收业务的李某商谈。
果不其然,李某对这笔买卖十分满意,因为这些电除尘设备不仅量多,而且其中的许多钢材可不作废铁处理从而卖高价,利润十分可观,非一般的废铁回收业务能比。李某承诺只要卞爱国能够促成这笔生意,绝不亏待他。
随后,卞爱国找到镇江发电公司的老总陈某,把李某好好吹嘘了一番,然后水到渠成地提出把拆除下来的电除尘设备打包卖给李某。在陈某心中,有着多年驻电厂负责检修业务的卞爱国,不仅是重要的业务协同人,还是人情上绕不过去的坎,于是便答应下来,做个顺水人情。
有了镇江发电公司老总的应允,卞爱国赶紧通知李某进场拖货。为防久则生变,导致“煮熟的鸭子飞了”,卞爱国一面在现场指挥拆除人员协助李某的车辆进行装卸,马不停蹄地把拆下的设备拖走,遇到下雨天也不停息;一面又继续做陈某的工作,希望其同意以较低的价格处理,并且让李某先拖货,再签合同、支付货款。
紧张地忙碌了一个多月,李某才把拆除下来的电除尘设备处理结束,整个业务量达240多万元。在卞爱国的帮助下,李某在这个业务中赚了90余万元。
这期间,正好卞爱国之前投资的业务出现事故,需要补偿。因此,在镇江发电公司的电除尘生意结束后不久,卞爱国就打电话跟李某说准备到他家里喝茶。李某深知其意,准备好了40万元现金,在送卞爱国出门时把钱交给了他。
索要轿车给儿子开
若跟一般家庭相比,卞爱国的经济条件是非常好的——年薪50万元,坐拥两套别墅,家有轿车一辆,公司还配备了公车归其使用。卞爱国只要安稳地把剩下的几年工作做好,便可以退休在家尽享天伦之乐,可是他并不满足,从而慢慢滑向犯罪的深渊。
卞爱国在江苏电建三公司电力检修副经理这一位置上干了14年,在他周围,逐渐形成了一个由供应商构成的“朋友圈”,这些朋友大多出手阔绰,有呼即应,蒋某便是其中之一。
蒋某经营了一个石料厂,常年给江苏电建三公司供应石料,每年的业务在四五百万元,卞爱国是他的主要客户,为维持关系两人经常在一起聚会娱乐。
2012年的一次聊天中,蒋某无意中谈到想把目前的奥迪A6卖掉,准备换一辆新车。卞爱国接过话来:“不要卖了,不如处理给我,我儿子马上留学回来,给他练练手。”蒋某乘势而上,答应下来。没过几天便把车开到卞爱国家,连同车钥匙、行驶证、购车发票以及其他权属凭证一起交给了卞爱国。
2013年卞爱国儿子留学回国,这辆奥迪成为他的代步工具,此后,车辆的加油、保养、保险费都是由卞爱国负责。2014年,卞爱国儿子开车出了点小事故,这辆奥迪便一直停在卞家的车库里。直到案发,卞爱国既没有把车归还,也从来没有提过支付车款的事,从而对这辆奥迪取得了事实上的控制权。
此外,检察机关还查明,卞爱国在对自家别墅进行装修时,多次收受蒋某送的“金桂”“小叶黄杨”“香橼”“石榴树”等苗木,价值合计十余万元。
电建系统有“软肋”
据该案办案检察官吴家泉介绍,电力建设系统职务犯罪逐年增多,暴露出其自身存在的问题,这与该系统的内在特点紧密相关。首先是专业技术性强,“能人腐败”易诱发。卞爱国担任江苏电建三公司电力检修部门副经理长达14年,正因为技术性强可替代性差,岗位缺乏轮动,导致时间一长便形成根深蒂固的利益同盟,容易诱发腐败。
此外,权力与资本直接关联,“权力寻租”空间大。电力建设系统主要为火电厂、核电站的建设、检修而服务,技术复杂、资金密集,业务范围内的一个决定往往涉及庞大的资金,权力寻租空间极大,处于关键岗位的人员极容易因私利而舞弊。
机构伞型化管理困难,“一中心多支点”监管难。在电厂建设期间,电建人员需分散到四面八方的项目工地工作。电厂运行期内,电建人员常常驻点电厂负责检修。正由于点多面广的业务特点,使电建系统呈现“一中心多支点”的伞型结构,给监督和制约带来操作上的难题。记者 马 超 通讯员 王伟东 胡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