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进一步加强贸易政策合规工作,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通知》指出,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有关或影响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应当符合《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及其附件和后续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议定书》和《中国加入工作组报告书》相关规定。
《通知》明确,商务部负责接收世贸组织成员对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的贸易政策提出的书面意见,商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合规性意见;有关部门或地方人民政府做好后续工作。
《通知》要求,国务院各部门应在拟定贸易政策的过程中进行合规性评估,如有必要,应当进一步征求商务主管部门的意见。各地区参照上述程序开展本地区的相关工作,抓紧制定具体措施,并指定商务主管部门或有关机构具体负责。
《通知》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贸易政策合规工作,不断提高国际贸易规则意识,认真落实各项要求,加大干部国际贸易规则培训力度。